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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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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共同犯罪当中需要根据各个犯罪人所起的作用对身份作出一个划分,其中就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如果可以被认定为胁从犯的话,那受到的的处罚就是相对比较轻的,不过法律中规定究竟什么是胁从犯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胁从犯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具体来说,胁从犯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2、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被欺骗不知道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或者虽然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是其丧失了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意志自由,因为不具备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3、行为人是因为受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胁迫是指以对行为人或其亲友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损坏财物等相威胁,对行为人施加精神强制,强迫其参加犯罪。不过应注意区分受胁迫实施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看被迫损害的利益是否小于所保护的利益。如,他人以杀害相威胁,行为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实施了盗窃行为。在实践中,还应注意胁从犯向主犯的转化,即第一次被胁从参加犯罪的人,在其后的共同犯罪中自愿参与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对这种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主犯。
二、胁从犯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胁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胁从犯予以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按照其犯罪情节具体确定。犯罪包括被胁迫的程度、对危害结果的作用大小、罪后表现等因素,应具体认定。
实践中,对胁从犯作出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此时承担的法律责任会比较轻,因此不少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也会尽力的让自己被认定为胁从犯。当然了,此时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认定构成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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