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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辉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支部委员;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烟台市优秀律师;烟台市律协刑事风险防范委员会委员;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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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后什么时候能开庭

  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之后在正常情况下是一个月之内就能开庭,因为审查起诉的案件通常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就作出决定,但是,大家应该理解刑事案件也有可能会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比如案件比较复杂,那么审查起诉的时间也会相对应的有所延长。

  一、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多久开庭?

  1、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一般是一个月开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可见,从审查起诉到开庭的时间没有什么绝对固定的答案,而且,犯罪嫌疑人和代理律师最好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我们只能说该开庭的时候就会开庭,在人民检察院一直没有提起公诉的情况下,刑事法院不能强行介入,提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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